文:露桥
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,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。
问:我先给大家解释一下,什么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被称为“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”,是公民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。
如果说《宪法》重在限制公权力,那么《民法典》就重在保护私权利。
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,大到合同的签订、房产的买卖,小到物业费的缴纳、车辆的租赁,等等,都能在《民法典》中找到相关的法律依据。
那么2021年1月1日《民法典》正式实施之后,对我们房产交易和租赁,以及楼市的其他方面,会带来什么样的新变化呢?
以下内容,我给大家详细解读。
变化一:买卖按揭中的二手房,今后可能只要购房人的贷款条件符合银行的要求,就可以直接办理转按揭业务。
之前我们购买按揭中的二手房,先要凑钱把银行的按揭款还清,才能赎回房子的完整产权,再进行房产的过户交易。
只是这笔过桥资金,无论是由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来承担,都是一种巨大的压力。
面对这种压力,不同的人群会有不同的选择:
有相当一部分的购房人,干脆就选择放弃购买二手房的念头,去买那些不需要凑过桥资金的一手房。
这种市场选择也是造成很多城市二手房成交量,远低于一手房的主要原因之一。
有些购房人会选择用高利率的民间借贷充当这笔过桥资金,等房子卖掉之后,再连本带息还掉民间借贷。
这种操作手法,也是之前购买按揭中二手房的普遍做法,只是由于现行交易规则的无法变通,给交易双方产生了不必要的摩擦成本,这多少让人有些无奈。
不过,情况似乎在往好的方向转变,因为按照《民法典》第406条的规定:
抵押期间,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。当事人另有约的,按照其约定。抵押财产转让的,抵押权不受影响。
按照条款的字面意思,我认为今后按揭中的二手房交易,很可能不再需要凑钱解除按揭这个步骤了,只要购房人符合贷款银行的放贷要求,就可以直接办理转按揭业务。
但是,这只是我个人的理解和推断,今后具体的操作流程,肯定是需要各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框架内进行磨合。
当然过程我相信,可能会有些曲折,需要摸着石头过河总结经验,甚至可能会经历一个试错的过程。
但不管怎么说,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《民法典》第406条的规定,打开了市场的想象空间。
一旦按揭中的二手房,允许转按揭交易,那么,对于二手房市场来说,无异于天大的喜讯。
这不仅会降低二手房的交易成本,放大二手房的交易量,而且对二手房市场,会有一个明显的价值支撑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