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:露桥
今年国家战略层面,最让我们普通百姓耳熟能详的就是“共同富裕”这四个字。
很荣幸,浙江省作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,抱着必然成功的信念与决心,肩负着国家战略先行先试,必将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共同富裕。
我相信,“共同富裕”这一国家战略,会在今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,成为我们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最大的背景。
那么,在“共同富裕”这一新背景之下,国内的房价会有怎样的表现呢?
我个人认为,如果要实现共同富裕这一目标,就房地产行业而言,最起码的一个要求,就是要保持房价的稳定。
试问,一旦房价持续大涨,有房一族和没房一族,这人群之间贫富的差距是拉大了,还是缩小了。如果是拉大了,那么“共同富裕”又从何谈起呢?
再进一步理解,手上有一套住房的刚需自住人群,与手上有十几套甚至上百套住房的“房哥”、“房姐”们相比,是不是需要通过开征不动产持有环节的税收,来调节人群之间极为悬殊的财产性收入,从而体现共同富裕的要义呢?
这结果,我们不得而知,我也不能妄自揣测,但我们可以拭目以待嘛。
说到这里,大家应该已经体会到了,国内房价过去20多年赖以快速上涨的背景,其实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。
不仅如此,只要仔细对比分析,你就会发现相比于之前的楼市调控,发端于2020年下半年的本轮楼市调控,执行力度更大,涉及范围更广,持续时间更长,调控频率更密。
例如,之前的楼市调控政策,只涉及到新房的限价,而这一次楼市调控中,始于深圳的二手房成交指导价措施,已经在全国十多个城市推开。
浙江省内已经执行或者表示要跟进二手房成交指导价举措的城市,目前就已经有宁波、绍兴、金华和衢州。后续,可能还有一些城市会加入。
还真别说,这二手房成交指导价措施,对房价上涨的抑制作用真有奇效。
但凡严格执行二手房成交指导价的城市,调控效果立竿见影,房价都乖乖的趴窝了。
从这里可以看出,楼市调控政策工具箱里的工具是管够的,所以赌房价一直涨的炒房客别嘚瑟。俗话说,不是不报,只是时机未到。时机一到,那就是团灭。
又例如,国家住建部在8月底正式发文《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的通知》。
根据《通知》的规定,今后城市大规模的拆迁,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是不会再有了。
即便有,那也只是规模比较小的零散行动,近十年我看是不大可能再出现像2017年——2019年那样规模巨大、集中执行、采用货币化安置的城市更新行动了。
懂行的小伙伴都知道,一个城市如果没有大规模的拆迁带来的住房刚性需求,那么这个城市的房价,也就更容易保持稳定。
除此以外,《通知》还要求城市住房租金,年度涨幅要控制在5%以内。
这让我联想到前不久北京楼市的相关政策规定,特殊情况之下,可以对住房租金和房屋交易中介费,采取指导价措施。
我的天呐!二手房成交指导价措施已经让业内大开眼界,不成想,特殊情况之下,甚至可以对租金和中介费采取指导价措施——这楼市调控的意志,体现的得有多强大,涉及的范围得有多广啊?!
如果你认为楼市调控就是住建部门的事儿,那就大错特错了。本轮楼市调控是典型的跨部门合作,是对行业的多方位立体整治。
7月下旬,国家住建部等8部门联合发文,要求用3年时间持续规范房地产行业秩序。
这里的想象空间就比较大了,为什么明确给出了3年的治理期限,是不是意味着在这3年的行业秩序规范期间,一些城市的房价压根就不让涨呢?
这些猜测都很难确定,有一点倒是可以肯定,在这3年的楼市秩序整治期间,那些助涨房价的行业歪风邪气,倒是可以烟消云散,消停消停了。
最后,必须得提一下近期土地拍卖规则的变化。
今年年初在22个重点城市推行土地拍卖的“两集中”模式。政策初衷是为了让地方上能公开全年的供地计划,不要搞非饱和土地供应政策,进而稳定土地的拍卖价格。
结果,事与愿违,地价一个劲儿的往上涨,反而带动了房价上涨预期,与楼市调控目标背道而驰。
不过也无妨,试错而已,土拍规则是可以修改的嘛,修改一回不行,就修改两回嘛,直到结果符合政策预期为止。
目前看来,在新的土拍规则之下,这土地拍卖的溢价率和地价本身,是蹦跶不起来了。这地价起不来,那这房价就更不会起来了。
总而言之,本轮楼市调控非同一般,市场的所有参与主体,都已经被政策五花大绑。目的就是要通过行业秩序的整治和调控目标框架的重新搭建,还老百姓一个民生属性的房地产行业。
就像今年3月份我曾经说过的,这次楼市调控是不达目的不罢休的。